2007年3月12日 星期一

三明治懶人餐

剛來美國時,覺得這裡的麵包好難吃。不是太硬,就是太鬆,grocery store買的白吐司,一入口,盡是麵粉的潮腐味。

最近,可能是口味變了,也可能總算挑到合意的麵包,我們常常吃sandwich當正餐,連元元都開始要我給他帶sandwich當lunch。不做則已,一做上癮,因為完全不用開火,超級方便。只要塗上美乃滋,夾了生菜,不管再配什麼,吃起來都很爽口。

費功夫點,就用電鍋蒸個馬鈴薯和水煮蛋。

懶得切洗,就夾Ham和cheeze。

昨天在Mall吃剩的Popeyes雞胸肉炸雞,也可以利用。

以前老覺得美式餐飲沒文化,現在才發現這種省時省力的方便餐,很優雅呢。上桌的三明治,看起來賞心悅目,又不用大費周章。回台灣後,我們家晚餐應該會常常出現這樣的三明治懶人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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