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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

麵包機重新上工

我們很少在外頭吃早餐。

一般早餐店賣的蛋餅漢堡,口味太重又太過油膩,被老公列為拒絕往來戶。看起來有格調的咖啡店紅茶店早餐,氣氛雖好,但價格過高,也不符合我們家消費原則。以前春水堂早餐一份75元時,偶爾會去,叫兩份四個人一起吃。花個150元,喝杯奶茶,看份免費報紙,感覺還算划算。這兩三年,春水堂早餐一路飆漲,早已突破一份百元關卡,加上現在兩份根本不夠我們全家享用,一頓早餐吃下來,要價將近400元,用餐氛圍再悠閒,也彌補不了心在淌血的感覺。

不外食,那早餐要吃什麼呢?饅頭夾蛋夾肉鬆,現煎鬆餅,荷包蛋,蘋果….,都常出現。想久了,真傷腦筋。這陣子,變不出花樣,不經意瞥見櫃子裡放很久的麵包機,心裏想,再來試試吧。

我的"做麵包之路"很坎坷。一年多前,麵包機剛買回家時,做了好幾次,沒有一次成功過。明明網路上不敗的配方,我如法炮製,出來的成品,味道和口感就是很奇怪。幾次下來,不僅浪費不少鮮奶奶油和麵粉,自信心也一蹶不振。

這次再不成功,就要把麵包機送給有緣人了,免得留在家裡佔空間,我這麼告訴自己。

前一兩次,還是失敗。眼見林鳳營鮮奶Kirkland奶油有雞蛋做成的失敗品,被丟進廚餘桶,好心疼。為了省錢,我決定把鮮奶換成奶粉加開水,奶油也不用加了。結果, 170c.c.開水,3gm鹽,35gm二砂,180gm高筋麵粉,70gm低筋或中筋麵粉,50gm奶粉,3gm小麥蛋白,3gm酵母粉,最用最簡單的材料,味道竟然出奇順口。

又是一個人生小啟示啊。材料價格高低,跟成品的優劣,不能畫上等號。不是把昂貴的材料加一加,就能做出好味道。看似便宜的材料,只要放對地方,味道反而更勝。總之,適情適性就是好的。

現在,每天睡覺前,把材料放進麵包機,預約好時間,早上一睜開眼睛,剛出爐的麵包香便撲鼻而來。

燒燙燙剛出爐的麵包,什麼都不用抹,單吃就有濃濃奶香味。

配花生醬最對味。

剩下幾片麵包,夾玉米番茄cheese,給老公當午餐,連中午便當錢都省下來了。

自己動手做麵包,實質上節省的金錢雖然有限,但享用成品的滿足感,和每早吃熱騰騰剛出爐麵包的幸福感,卻是無價的。原本初衷只是想省下不必要支出,卻在動手做的過程中,深刻感受到每一個步驟,每一段過程,附加而來的快樂。

身為一個不愛上班拙於賺錢的媽媽,能留給兩兄弟的有形資產勢必不多,希望這些餐桌上的回憶,不管是豐盛的晚餐,簡單快速的早餐,或只是在餐桌上共享飯後水果甜點,將來能成為兩兄弟心中"家的力量"。

2007年5月8日 星期二

100美元過一週

挑戰一百美元過一週,一直是我的目標。

有一次跟貓咪聊天,隨口跟她說這星期的飲食費超過100塊美金,她用不可思議的語氣說出"拜託"兩個字。我原本以為她要附和我的罪惡感,沒想到她接著說:我在密西根,一個人一星期就要花到100塊美金,更何況你們一家四口。

在台灣,四口之家,用3400塊台幣過一星期,不是難事。在美國,只要不外食,餐餐自己煮,100塊美金的飲食花費過一星期,應該也不難。

壞就壞在,三不五時會去Costco,每次一去,沒有花60-70塊美金走不出來。常常買一堆大包裝的零嘴,回家後,看到這一大包,心想不吃會過期,拼命吃,然後吃完又拼命買,十足惡性循環。現在學乖了,盡量少去Costco,就算去,該買該試吃的,買玩吃完後,趕快離開。

不外食,少去Costco,是100美元過一週的兩大原則。善用超市的促銷品,也是省錢的好方法。

最近超市的特價品有3塊美金的12吋Pizza,口味還可以,我們一家吃剛剛好。所以,繼三明治懶人餐後,我們家也常出現Pizza懶人餐。 有時嫌料不夠,cheese不夠重,加料鋪一點鳳梨,灑些Mozzarella cheese,好吃又實惠。 剩三個星期就要回家了,這陣子,開始處理冰箱庫存,這才發現,冷凍庫的食物根本不用再買了。再來,每星期大概只需要花20塊買蔬菜水果鮮奶。

在有限額度裏,把生活過得精采豐富,其實還頂有趣呢。回台灣後,我們家要繼續挑戰3000元台幣過一週。

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

龍蝦大餐

這幾天,每天都吃龍蝦餐。

吳媽媽讓我們打包回家的龍蝦,我們一家四口吃了好幾天。龍蝦炒花椰菜,龍蝦味增湯,龍蝦烏龍麵…..。 龍蝦肉口感十足外,蝦頭蝦殼蝦腳熬出的湯,鮮美甘甜,加點味增和大白菜,喝起來就像日本料理店壓軸的味增海鮮鍋。 紅蟳就用來煮油飯。吳媽媽挑的螃蟹,滿滿是蟹黃。蒸起來的油飯,氣味濃郁。

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

Biscuit早餐

以前在台灣時,我們一家四口很少在家一起吃早餐。 老公一個星期固定買半條土司放在單身宿舍,他怕塞車,每天早早出門,到醫院後,把土司加不同的醬,烤一烤吃。 我問他吃不膩嗎,他說這樣最省錢。 我喜歡早一點到辦公室,先放下袋子,再去逛附近的菜市場,每天尋覓不同口味的早餐。 而兩兄弟,每天吃阿蘭煮的麵線加蕃薯葉荷包蛋,當然是阿蘭追在他們屁股後面餵。 那時,心裡總有一點小小遺憾,沒能親自做早餐給兩兄弟吃,沒有培養他們良好的用餐習慣,沒有讓他們知道一家人一起吃飯是多快樂的一件事……..。

來美國後,這些遺憾都彌補過來了。 剛開始跟兩兄弟共進早餐,只能用心力交瘁形容。不論我好說歹說,他們依然邊吃邊玩邊吵架,最後幾乎都以我發飆罵人,兩兄弟委屈流淚作結尾。 他們開始上學後,有時間壓力,我更幾乎抓狂。 老公好幾次提醒我,你太兇了,搞得大家心情很差。

用blog記錄生活後,是一切轉折的開始。 每天,整理生活記事的同時,我開始細想我跟兩兄弟的關係和互動。 慢慢的,我真正告別在台灣時的忙亂心情,放慢腳步,也放開心,體會兩兄弟的喜怒哀樂。

原來,吃飯慢吞吞,可能是起床氣還沒過,那就得早一點叫醒兩兄弟。 也可能今天不餓,那今天就少吃點。 更有可能是不喜歡今天早餐,那就在睡前說好明天想吃什麼。 如果每樣變因都調整過了,還不乖乖吃,那就好言相勸早餐的重要,說說道理。 給他們留些空間,也留給自己喘息機會。 當然,要小小孩自己控制行為,不被外務引誘,專心一意吃飯並不容易。 連老公都常常忍不住一邊陪兩兄弟吃早餐,一邊偷瞄電腦呢。

不知道是我的容忍度變大,還是兩兄弟的規矩變好,總之,我現在罵人的機率越來越小了。 有時候一早看兩兄弟在餐桌搞笑,還挺有趣的。 最近,元元喜歡吃Biscuit早餐。 不用辛苦揉麵,我只要一早起床時,預熱烤箱,撕開麵糰罐頭,把八個麵糰鋪在錫箔紙上,烤十五分鐘,很方便。 兩兄弟吃現烤比斯吉配鮮奶,我和老公配咖啡。 在冷冷的冬天早晨,烤箱餘溫迴盪室內,整個房間充滿比斯吉奶油香和咖啡香,身體和心情都暖和起來。 不僅元元喜歡,我更愛這種熱呼呼的幸福感覺。 我也總算以家庭主婦的身份,補償以往每天吃土司的老公和每天吃麵線的兩兄弟。

廚房習作

翰翰學校常常有party,我每次都裝聾作啞,假裝沒看到教室外貼的待準備食物清單。這次international party,不好意思故技重施,只好一早起床做壽司。

壽司簾從Cindy家借的,她順便傳授我心法。海苔皮亮面在外;寬邊置底,才可以多切幾塊;海苔皮最上緣幾公分不要舖飯,白飯才不會擠出來….。以前在台灣,走下樓,過條馬路就買得到的壽司,竟然有這麼多訣竅。

料不夠豪華,所以口味樸實,不過錦字米夠好吃,口感十足,很適合做壽司飯。 以前在台灣,認為平淡無奇的食物,在這裡,想起來都是美食。還好網路世界神奇奧妙,想煮什麼,一搜尋google,上百家食譜任你選擇。一年下來,雖然稱不上技藝精湛,還是學了些三腳貓功夫。

紅豆地瓜圓。地瓜適量蒸熟後,蕃薯粉太白粉三比一比例,做出來的地瓜圓,很有家鄉味道。 最近還喜歡吃煎餃。平底鍋抹油,舖上餃子,煎個兩三分鐘,加入半杯水,蓋上鍋蓋,水分收乾後,就是香噴噴的煎餃了。可能是肉汁沒流失,煎餃吃起來,香氣口味都比水餃濃郁,兩兄弟很愛呢。 以前在家,只管上班賺錢,家裡一切日常生活瑣事,全由阿蘭一手打理。出國前,老公的阿公還問我:到了美國,是不是要再請一個阿蘭來幫忙?他不知道,到美國後,我就是阿蘭了。

2007年3月12日 星期一

三明治懶人餐

剛來美國時,覺得這裡的麵包好難吃。不是太硬,就是太鬆,grocery store買的白吐司,一入口,盡是麵粉的潮腐味。

最近,可能是口味變了,也可能總算挑到合意的麵包,我們常常吃sandwich當正餐,連元元都開始要我給他帶sandwich當lunch。不做則已,一做上癮,因為完全不用開火,超級方便。只要塗上美乃滋,夾了生菜,不管再配什麼,吃起來都很爽口。

費功夫點,就用電鍋蒸個馬鈴薯和水煮蛋。

懶得切洗,就夾Ham和cheeze。

昨天在Mall吃剩的Popeyes雞胸肉炸雞,也可以利用。

以前老覺得美式餐飲沒文化,現在才發現這種省時省力的方便餐,很優雅呢。上桌的三明治,看起來賞心悅目,又不用大費周章。回台灣後,我們家晚餐應該會常常出現這樣的三明治懶人餐。

2007年3月7日 星期三

冷凍水餃

昨天去買菜,想到很久沒吃水餃了,順手抓了兩包水餃皮,買了兩磅絞肉,準備回家包水餃。

買完菜,順便到Littleton小學接元元下課。他一上車,我問他:晚上想吃什麼?他竟然說:水餃。哈,真是母子同心。

回家後,元元忙著看卡通,老公忙著玩鏡頭,翰翰會越幫越忙,我乾脆自己來。從四點多,弄到快七點,包了兩百多顆水餃。這麼多水餃,冷凍庫一時不夠空間。還好今天天氣夠冷,外面攝氏零下十來度,乾脆放在外面冷凍。

這次買的薄水餃皮比較好吃,還不惜成本放了好多蝦子,口味得到大家一致讚賞。

晚上師父打電話來,問我要不要提前回去上班。一聽我在包水餃,又搖頭嘆氣我不務正業,沒現實感。想多買幾顆好鏡頭,我還想要自己一台單眼數位….,好像真的應該早點回台灣喔。

2007年2月28日 星期三

香蕉戚風蛋糕

上次的巧克力戚風蛋糕吃完了,這幾天冰箱剛好有兩根皮已經黑掉的香蕉,為了不浪費食物,這次換做香蕉戚風蛋糕。

最近發現戚風蛋糕很有趣,可以千變萬化。基本的蛋黃糊蛋白糊不變,再來,把櫃子冰箱裡消耗不完的食材加進蛋黃糊中,就可以吃到不同口味的戚風蛋糕了。

不過,香蕉質地比較黏稠,含水量高,做出來的戚風質地較緊密,沒像之前那麼蓬鬆。加了肉桂粉後,變成大人的口味,兩兄弟不喜歡。沒關係,本來就不是做給他們吃的,這是我的早餐呢。

下次,我要來試試加了草莓果醬還有花生醬的戚風蛋糕,好好利用這些用不完的東西。

今天,還做了燕麥椰子餅乾。因為懶得用白酒泡葡萄乾,又想消耗櫃子裡的椰子絲,所以把葡萄乾換成椰子絲。做好後,一邊吃一邊覺得這味道好熟悉,仔細一想,啊,是可口奶滋的味道。

2007年2月23日 星期五

巧克力戚風蛋糕



上次做的蜂蜜戚風蛋糕,一天之內就吃光了,戚風口感果然是清新爽口,老少皆愛。

今天打算做巧克力口味的戚風蛋糕。

之前在Costco買了一大箱速成Brownie粉,裡面足足有五條Brownie的份量。剛開始,覺得巧克力味很香很濃,一大盤兩三天就解決掉。慢慢的,吃膩了,也實在太甜太濃,每次做完,Brownie都要在冰箱躺很久。我前幾天才丟掉一塊放了有兩個星期的Brownie,連最不挑嘴的老公,都不肯賞臉。

櫃子裡還剩下最後一包粉,今天就來廢物利用一下吧。

蛋黃糊:
蛋黃3個
橄欖油1大匙
牛奶2大匙
Brownie速成粉1杯

蛋白糊:
蛋白3個
白醋1小匙
細糖兩大匙

可能是速成粉裏的麵粉量不夠多,今天的蛋黃糊比較稀,剛拌好時還有點擔心,不過烤完後,大致還算成功。烤起來的蛋糕有戚風的爽口,又有Brownie的巧克力香,濃淡適中。隨意打了一些鮮奶油做裝飾,擺上M&M,變成很樸素的巧克力鮮奶油蛋糕。

吃完晚餐,拿出蛋糕,元元說:早知道,以前Happy Birthday時,自己做蛋糕就好了。

很高興父子三人喜歡,更高興櫃子裏的Brownie速成粉可以消耗掉了。這次只用1/3,所以,他們還得再吃兩次巧克力蛋糕呢。

2007年2月22日 星期四

九分像的戚楓蛋糕


自從Braun Multiquick Chopper & Whisk到貨後,做糕點方便多了。雖然機型陽春,但聊勝於無,還是可以省掉不少手打的功夫。尤其做餅乾時,用電動攪拌器認真打發奶油,做出來成品口感還是比較酥脆。

最近也常常做蛋糕,因為天氣實在太冷了,早上都要喝一杯熱咖啡暖暖身,熱咖啡當然要搭配蛋糕才對味。一邊逛網路看新聞,一邊喝咖啡,再加上蛋糕,這種生活沒有一百分,也有八十分。

奶油磅蛋糕做多了,想挑戰一下戚風蛋糕。好幾年前做過,每次都失敗,有奶油雞蛋香,就是口感不對勁。那時網路世界不發達,自己在家閉門造車,很難找出失敗的原因。

這次,要動手之前,我先把網路上各家配方做法詳細研究。後來在
家在托倫斯中,找到了重要的重點提示。原來,打發的蛋白要分三次加入蛋黃糊。第一次加時,可以用力攪拌,不用怕蛋白消風。第二次加蛋白糊時,攪拌的阻力會小很多。最後剩下的蛋白糊,輕輕鬆鬆拌幾下,很快就均勻了。

蛋黃糊部份:
蛋黃3顆
細糖2大匙
橄欖油1大匙
牛奶2大匙
蜂蜜2大匙
香草精少許
麵粉1杯
Baking Powder少許

蛋白糊部份:
蛋白3顆
細糖2大匙
白醋少許 350℉ 30-40分鐘

因為沒有磅秤和精確量匙,我的大匙就真的用tablespoon量。剛開始做糕點時,不免斤斤計較用量,可是實在不想花錢買磅秤。做了幾次之後,才發現,多加一點少放一些,其實無傷大雅。利用家裡現成材料,有時還有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
加蜂蜜是因為買了一大瓶Costco蜂蜜,回台灣前恐怕都用不完。另外還參考blog烘培界很紅的
晴小姐蜂蜜戚風蛋糕。烤出來的蛋糕有淡淡的蜂蜜香,很爽口。不過,怕做出來失敗,我只用了三顆蛋。

鮮奶油倒是打太過了,用水果刀切的蛋糕看起來也有些殘破。不過,這些都無損烘培的樂趣。